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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王合钧,于2021年7月11日入职中国中铁一局分公司江阴市南闸镇盾构队,在职期间任劳任怨,认真工作,到2022年元月份个别同事提前回家过年,从对长口中得知,提前回去的奖金一律不给。本人为了能拿到全工资,一直干到过完年,于2022年2月17日正常申请离职。可还是被克扣工资,理由是回去不来公司上班的,一律不发,请问有那条法律规定要一直在一个公司干?什么社会了?难道是黑工厂吗?还要强迫在一个公司干?这是我辛苦钱,从此我就踏上讨薪的道路,不管怎么样,我的血汗钱不能丢!希望有关部门领导发发慈悲,别克扣农民工工资了